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

 一、艺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根据学校本次机构调整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艺术学院党政分工公布如下:

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杨璟(电话:42461182

负责学院全面工作,分管学院内涵建设及人事工作,学科建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工作。

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唐元(电话:42465290

负责学院党务工作,分管学院宣传、学生、团学工作。

副院长:顾硕(电话:42461180

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各专业教学及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党总支副书记:李鑫(电话:42465633)

负责学院学生工作。

副院长:范瑞利(电话:42461423

负责学院科研工作,学院各专业学科建设工作,分管艺术实践工作及戏剧与影视学重点学科、广播电视编导一流专业项目建设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梁清月(电话:42461061)

负责学院办公室工作,工会工作。

二、学院行政干事分工

教学秘书:冯丽(电话:42461671

负责音乐舞蹈类专业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教学秘书:彭婷婷(电话:42461426

负责影视类专业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教学秘书:刘汉(电话:42461426)

负责美术类专业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综合秘书:饶康(电话:42461061

负责学院办公室、资料室等相关工作。

三、艺术学院各相关委员会职责

为了进一步改革、调整、协调和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研究设立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艺术展演实践委员会等三个相关委员会,基本职责如下:

1、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科研,等工作的咨询、审议机构。

1)对学院学科建设提出咨询建议。

2)研究艺术专业硕士申报的筹备、调研、建设工作。

3)提出学术活动及其他学术讲座安排及审核、上报、总结工作。

4)指导学院的科研活动。

5)认定科研成果的质量等级,评选优秀科研成果。

6)审定学院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人选。

7)审定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8)审议专业与专业方向的设置与调整。

9)审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10)负责全院教职工职称评定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

11)审定系内自编教材和科研实践活动。

12)负责系内其他学术工作。

2、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对教学改革方案、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工作计划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1)受学院委托对教学实施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学院提出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

3)对学风、教风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督导,对教师的各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4)开展教学调研工作,收集教学信息。

5)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进行督查。

6)按一定程序组织教师和学生召开教学座谈会,监督各教研室落实和执行有关教学政策和措施。

7)审议和修改教学计划、审查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指导教学质量建设,评选和推荐优秀示范课程和品牌专业。

8)组织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9)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对实训中心、各教学系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

3、艺术展演实践委员工作职责

艺术实践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院展演艺术水平的体现,艺术展演实践委员会是对学院艺术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审查的工作机构。

1)负责审定学院当年艺术实践计划场次报告的审定。

2)负责艺术学院全年艺术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撰写。

3)负责学院艺术实践活动内容(节目单、展板)审定。

4)协助教学行政办公室做好各项艺术实践活动舞台及其他必要条件准备。

5)负责学院学生参加省、市及全国比赛项目的申报。

6)负责学院审核学院教师以学院名义参加个类比赛资格审查。

7)负责学院对外艺术交流的总体策划。

四、艺术学院下属各岗位职责

1、系主任职责:

系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教学与科研工作。

1)制订并组织实施系科工作计划和教学研究课题,制订并检查落实本学科教学常规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贯彻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精神,组织落实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组织本学科教师参加全院性教学研究活动,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2)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课题的审定。

3)协调、组织、落实好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4)每月一次的专业活动及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试说明,明确各年级段的教学要求;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命题并担任责审;组织好质量分析,指导、协调并考核各备课组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对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过程的调研考核,落实青年教师培训计划。

5)参加教学实践,有计划地进行听课,开展教学方法研究。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

6)负责组织和制定开课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实施。

7)完成自身岗位所要求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8)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教学秘书是系里教学的关键岗位,负责系内教学的运行。

(一)学籍管理
1) 负责建立、保管全系学生的学籍档案。
2) 办理学生升、休、复、退、转和留(降)级等各种手续,并及时记载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3) 办理学生的报到、注册手续。

4) 学生毕业生成绩清理及毕业授位资格审查工作。

(二)教务管理
1) 根据教学计划上报开课计划。
2)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协助系分管领导落实授课教师的安排及课表。
3) 经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同意后,受理本系教师的课程变动及调课,并统一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4) 经常检查了解授课教师执行教学情况并上报教务处。

5)学生毕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等实训实践工作。

6) 搜集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7) 负责教师课时费、监考费用、论文指导费用等上报及核查。
8) 按要求办理教务处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考务、成绩及试卷管理
1) 落实教务处下达的各种考试安排。
2) 负责登记学生的考试成绩,按时汇总报送本系教师开课班级的成绩单。
3) 负责本系所任课程的试卷保管工作。试卷保管周期为四年。

4) 各类等级考试、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报名统计工作。

(四)教材管理
1) 落实本系教材预订计划。
2) 及时反馈教师、学生对使用教材的有关信息。
3) 协助院领导和系主任做好本系教材的编写、评优等组织协调工作。

(五)选修及辅修管理
1) 组织本院学生选修、辅修的报名登记;
2) 协助院领导安排选修、辅修任课教师;
3) 协助院做好辅修专业班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六)其它工作
1) 认真及时做好教务处与院之间的信息沟通;
2) 负责教学文件的收、发、保管,及时填报有关报表;

3) 教师每月教学工作考勤统计,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出勤情况。

4)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合秘书岗位职责

1)完成学院日常行政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如收文办理工作,包括上级部门及其它外单位公文、便函、传真、电话(电传)记录、登记、回复、督办、归档等工作,及时细致地做好收发文件的归档和学院内各种档案的整理建设工作。

2)根据领导指示,负责有关文稿的草拟,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成院内各部门报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

3)按学校规定负责资产统计维修上报工作。

4)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及日常会议记录工作和各种文字图书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5)负责资料室管理,图书、光盘的外借与登记,做好日常资料、仪器管理、借用、归还、记录工作。

6)按时发放各种办公用品,及时接听电话,做好各种记录及通知工作。

7)协调好与上级各部门的关系,按时完成每一项具体工作。

8)及时统计教师教师的科研成果并及时上报。

9)负责学院教室、琴房及教学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钢琴调效维护统计上报及分配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大会的通知、安排、材料印发、会议记录工作,并整理好会议记录,做好考勤记录工作。

11)熟练使用OA系统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12)做好学院艺术实践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13)做好学院新设备申报统计工作。

14)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1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实训中心各项工作;

2)组织编制实训中心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对实训中心进行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分配实训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实训工作人员培训及年度考核工作;

5)定期组织工作会议,负责安排实训中心人员的培训,提高实训中心人员的实验理论和技术水平;

6)提高实训中心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实训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和本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8)加强实训中心的安全指导与检查工作;

9)负责承建和安排实训中心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工作。

5、实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试工作,组织人员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物资清查工作。

2)负责实训中心设备与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实训仪器设备与资产档案,负责有关实训设备与资产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检查资料收集存档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落实整个实训中心的安全及技术保障工作,定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训设备维护与保养;负责环境保护及卫生管理等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个教室的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4)协助中心主任处理并认真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验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2)建立各项设备器材的管理档案,做到账、卡、物相符。记录各种设备的毁损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维修。每学期结束后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的清理工作。

3)掌握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库存状况、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

4)负责实训中心日常工作的记载,做好有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5)协助实验指导教师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规范使用;在征求实验指导教师意见基础上,做好配件、材料和易耗品的购置计划并及时上报中心主任;

6)负责实训中心的科学管理,做好实训中心的环境保护、技术安全、设备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7)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中心主任搞好实训中心的各项工作。

艺术学院

更新于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