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2022-11-11 发布人:艺术学院 浏览量:678
重人科艺〔2022〕17号
艺术学院
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认定的通知》(科研函〔2022〕25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艺术学院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经教师申报、学院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现将艺术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饶 康 联系方式: 4246 1061
1040780274@qq.com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广艺楼4209行政办公室
附件:艺术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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