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初审结果公示
日期:2023-04-26 发布人:艺术学院 浏览量:522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函〔2023〕4号)要求及相关安排部署,艺术学院积极开展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经教师申报、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饶 康 联系方式: 4246 1061
1040780274@qq.com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广艺楼4209行政办公室
附件: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初审合格名单汇总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艺术学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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