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科艺〔2023〕25号
艺术学院
关于开展院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艺术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重科〔2022〕137 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任务安排及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艺术学院院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组织
科研平台是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凝练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础。各系部教研室以科研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梳理系部教研室科研成果现状,结合艺术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发展规划,瞄准地方经济发展,对标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设目标积极组织申报。
二、认真研究,择优推荐
(一)参考学校已经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情况,按照不重复、不重叠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鼓励交叉学科研究,跨学科、跨专业、跨教研室联合申报。
(三)组织专家就申报科研平台的建设背景与意义、 研究基础、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计划、科研团队培育、社会服务、对外学术交流等内容进行指导和论证,确保推荐申报的科研平台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三、限额申报,有序推进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开展 ,学院拟成立3-5个院级科研平台。跨学科、跨专业、跨教研室联合申报的需明确牵头专业(教研室),以牵头专业(教研室)报送为准。
9 月 19 日前,各系部教研室完成初审与推荐工作,并将本系部教研室推荐申报的科研平台申请书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提交至艺术学院。纸质件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
四、其他
联系人:刘好
联系电话:17783068008
电子信箱:479092903@qq.com
附件: 艺术学院科研平台设立申请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
2023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