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日期:2023-10-18 发布人:艺术学院 浏览量:2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艺术学院
2023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处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科研函〔2023〕21号)要求及相关安排部署,结合艺术学院科研工作实际情况,经教师申报、学院初审,现将艺术学院2023 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昱步 联系方式: 4246 1061
1770362720@qq.com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广艺楼4209行政办公室
附件:艺术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专项申报汇总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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